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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合同将电子化备案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4日 03: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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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黄江洁 通讯员赵剑红)在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方面,检验检疫部门再推新举措。记者昨日从东莞检验检疫局获悉,从今年3月1日起,该局将在所有合同备案自理企业中,推行加工贸易合同电子化备案,企业只需在企业端向局端发送合同有关信息,即可完成合同备案工作,不需再带纸质资料到检验检疫部门进行人工审核。

  据介绍,该项措施2009年起已在一类企业、快核企业及三百强企业中相继实施。2010年又以石排镇为试点,在全镇所有进出口企业中实施加工贸易合同电子备案。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这项举措将推广至东莞辖区所有加工贸易合同备案自理企业。

  东莞检验检疫局相关人士介绍说,合同电子化备案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不过目前该优惠措施只针对合同备案自理的企业,暂不包括非合同备案自理企业和代理报检单位。

  此外该人士提醒,由于东莞检验检疫局对企业发送的合同数据直接审核通过,因此企业必须认真核对无误才能发送。“若企业人为错误导致合同多次变更,我们将对企业实行信用扣分制度。”

  “新措施将更好地服务加工贸易企业。”该人士举例说,以常平镇某大型电机企业为例,该企业合同料件、成品变更频繁,以前每周需到该局三至四次办理合同变更备案手续,实施合同电子化备案后,企业只需如实向该局发送合同变更的电子数据,企业在企业端收取“已审核”回执即可,不需要再到该局进行人工审核。“这样,企业可减少往返的次数,大幅度节省了人力、物力和时间。”

  据悉,已经在东莞检验检疫局办理合同备案的企业在办理检验检疫报检业务时,无需再提供纸质合同,“企业可以享受降低成本与提高通关速度优惠。”

  作者:黄江洁 赵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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