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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新疆每年大约有3万辆汽车达到应报废年限
新疆网讯(记者李宁艳报道)在国家实行的“汽车以旧换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等刺激汽车更新换代政策的推动下,2011年,新疆报废汽车回收量(不包括兵团系统企业)为13366辆,同比增长13%,其中载客车6619辆、载货车1907辆、其它车型4840辆。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车管部门统计,截至2011年年底,新疆机动车保有量已接近350万辆,按最保守估算,近两年新疆每年大约有3万辆汽车达到应报废年限,但全区16家企业(地方企业)的报废汽车实际回收量只占44%,2011年新疆报废汽车实际回收量还不到机动车报废量的一半。
就新疆报废汽车没有实现全部回收的原因,自治区商务厅相关负责人分析,近几年来,随着燃油税政策的实施和车辆使用年限的调整,导致企业增加了回收报废车辆的难度,而且新疆大多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规模小,经济实力不强,经营项目单一,只是从事简单的“收进来、卖出去”的经营业务,而废旧物资深加工、再利用环节薄弱,无法形成规模效益。
此外,新疆与全国其他省区相比报废汽车回收行业有其天然的特殊性,在客观上给报废回收管理工作带来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