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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万静
根据社科院法学所2月20日所发布的《中国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2011)》(以下简称《报告》)显示,在对国务院部门和较大市地方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年度报告三项透明度指标的测评当中,国家能源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抚顺市、齐齐哈尔市和兰州市等5家单位,继2010年度中国政府信息透明度上述测评出现单项零分后,2011年再次出现单项考评交白卷。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应当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报告》披露,国家能源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测评中得分为零;抚顺市、齐齐哈尔市、兰州市和吉林市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面的测评得分为零;太原市和吉林市则在政府信息“年度报告”测评中得分为零。
而在去年2月25日也是由社科院法学所对外公布的《中国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2010)》中,国家能源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中医药局、住建部、铁道部、水利部、外国专家局、预防腐败局、兰州、西宁、昆明、齐齐哈尔、武汉和抚顺等14家政府机关,在上述三项单项测评中有得零分的情况出现。
如今一年过去了,依然有5家出现零分情况,说明这5家单位有关信息公开的基本建设工作踯躅不前。不仅如此,2011年度的政府透明度“零公开”现象还有新增个例。如吉林市就在信息公开指南和年度报告两项测评中得分为零,太原市则在年报测评中为“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