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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作失误企业能否扣薪?律师:企业可要求赔偿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3日 07: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西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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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新闻网记者 蒙进煌

  2月20日,南宁市民李女士来电反映,她之前曾在一家橱柜专卖店工作,离职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被扣光了,还要倒扣几百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记者联系李女士曾工作过的专卖店得知,原来李女士做橱柜设计时出了差错,店方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后来,该专卖店老板又主动联系记者,说李女士拿到的工资“还不是最终数目”。

  如果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想扣多少钱就能扣多少钱么?有没有可供参考的扣除标准?记者就此咨询了有关专家。

  【读者反映】

  最后一个月工资倒赔400多

  从之前的工作单位辞职以后,李女士一直对有关工资问题感觉委屈。因为“设计出错”,她不仅拿不到当月工资,而且还要赔进去一些钱。

  李女士说,她曾在南宁市长湖路的一家橱柜专卖店上班。去年10月时她辞职了,刚开始店方迟迟没给她结算工资,后来她被店方告知,因为设计上出错,她当月工资被扣去了1792元,而当月她的应发工资只有1382元,如此以来,她还要赔偿400多元。

  “设计上出了差错,就应由员工全部承担吗?”李女士望着去年10月份的工资条说,这样也太说不过去了吧,而且当初入职时,公司没跟她订立任何劳动合同。

  【店方回应】

  设计出差错 工人应承担部分损失

  记者联系了李女士所说的橱柜专卖店。该专卖店老板娘黄女士说,因为李女士提出辞职很突然,当时公司对她所设计的厨柜产品,还没有全部给客户安装。后来,产品安装并核对后,准备结算工资时才发现,李女士的设计有很多差错。

  “公司对她的计酬方式,是按底薪加提成计算的。” 黄女士说,对设计上的差错,专卖店按实际损失计算,个人承担产品成本价的30%。

  至于李女士在专卖店上班有9个月了,为什么双方还不订立劳动合同?黄女士回答说,双方对此早已约定好的,工作满一年才订立劳动合同。“当初是我组织的入职面试,面试时我就已经说明了的。”黄女士说。

  后来,公司老板杨先生联系到了记者,说李女士拿到的钱不是最终数目,还要等进一步结算。至于9个月以来没订立劳动合同的事,杨先生说“这个我们做得不对”。

责任编辑: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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