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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国政府透明度明显提高 三公经费公开逐步制度化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2日 10: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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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2月20日电 (记者 罗旭)今天,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2012年《法治蓝皮书》。蓝皮书指出,2011年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三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各方面推动下,取得了稳步进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逐步扩大,规范化程度逐步提高。

  蓝皮书认为,首先,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其作用越来越大,且越来越受重视。

  其次,政府部门财政经费公开逐步制度化。截至2011年5月20日,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预算的98个中央部门中,有88个公开了2011年部门预算。截至2011年7月31日,70个国务院部门公开了2010年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即“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在地方政府层面,北京市对外公布了31个市级部门和单位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单项审计结果,并公布了44个政府部门2010年的“三公”经费及相关说明;上海市有40个政府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

  再次,政府更加注重运用新媒体,提升政府管理透明度,加强与公众的交流互动。继2010年公安微博大发展之后,2011年,各级政府机关纷纷开通微博,及时与公众进行沟通和互动。2011年11月,“北京微博发布厅”上线运行,首批有20个北京市政府部门的政务微博加入,这是全国各省区开通的首个省级政务微博发布群。资料显示,目前,通过新浪微博认证的各领域政府机构及官员微博已近2万个,其中政府机构微博超过1万个,官员个人微博近9000个;省部级以上政府机构微博35个,省部级以上政府官员微博14个。

  最后,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审查工作取得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受案范围、案件审理的具体法律适用。

  蓝皮书指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某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例如不能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影响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问题还不容忽视。2011年的一些案例表明,有关部门错误理解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错误适用“一事一申请”等规定和制度的情况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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