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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安徽2月20日消息(记者孙叶 张秋实)六安男子罗某偶然一次发现网上销售的仿真枪做工精细,很是喜欢,就从网上购买了两支,没想到稀里糊涂犯了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六安市裕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0年9月28日罗某与网上卖家联系,购买了1支疑似枪支。同年10月25日,因应他人的要求,又从网上购买了仿真枪一支。案发后,经鉴定罗某购买的仿真枪,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子弹,对人体具有致伤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买卖枪支,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罗某归案后认罪悔罪,且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涉案枪支2支予以没收。
据了解,购买“仿真”类枪支多是枪支爱好者和枪支收藏玩家,他们中间许多人不懂相关法律法规,或心存侥幸。在我国,仿真枪的销售、持有一直受到严格的控制,当仿真枪的功能(如动能、射速)达到一定参数时,即属于枪支范畴,无论是出售、购买、持有这类枪支,均触犯法律。即使是放在家中作为摆设,也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要受到法律制裁。
作者:孙叶 张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