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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清河)18日,铁岭中法宣布了对杨一民的判决,由于受贿125万余元,杨一民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杨一民当庭表示自己不会上诉。但在判决书上签字的时候,杨一民抬头对法官说,“我真的没拿那70万,否则天打五雷轰!”
下囚车险些摔倒
上午7时55分,载有涉案人员的一辆大巴和一辆中巴驶入人们的视线。
身穿53号蓝色囚衣、戴手铐的杨一民和身穿99号囚衣的张建强分别倒数第三和最后一个走下囚车。杨一民在下车时神情落寞,再加上花白的头发,显得更加憔悴。或许是早上起得太早,再加上年纪有些大,杨一民在下车时有些踉跄,险些摔倒,幸亏被后面的法警牢牢架住,他才没有摔倒。
判决书念了半个小时
杨一民的案件是第二个宣判的,在此之前是许宏涛、尤可为以及杜允琪等18人的案件。那些人的案件由于人数众多,宣判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杨一民案虽然只有一个被告人,但由于判决书长达37页,因此法官单是宣读判决书就占据了半个小时的时间!
坚称没拿那70万元
根据检方的控诉,杨一民涉案金额是125万余元,但是其中有70余万杨一民并不认同。在法官宣读完判决书后,杨一民被带到了另外一个房间,他要在判决书上签字。在签字时,杨一民对法官说,“对于你们给我定的刑期,我很认同,但我也有一些话要说,我真的没拿那70万,否则天打五雷轰!”
10年6个月的刑期对于杨一民的罪行其实已经降到“最低”,杨一民的哥哥对判决也比较满意。不过杨一民的哥哥表示,“杨一民自己主动坦白交代的约70万元财物都是他的同学、弟子还有朋友馈赠的,礼尚往来是人之常情,而法院将这与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混成一谈,难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