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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等领域重点推广节能建筑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1日 12: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京日报数字报刊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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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毛庆)记者从市政府日前印发的《南京市“十二五”绿色城市发展规划》中获悉,“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在大型公建、政府机构、保障性住房等领域重点推广绿色节能建筑,将绿色理念融入建筑规划、设计、建设、使用和维护的全过程。

  按照《规划》,2014年,我市将在新建机关办公建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园区中开展公共建筑65%以上节能标准的试点。2015年起市区新建居住建筑开始执行65%的节能标准,开展使用浅层地源热泵空调制冷、采暖和利用太阳能照明、供应热水等示范工程。此外,我市还将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包括对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冷热系统、照明设备和电器设施等在内的一体化节能改造等,鼓励采用蓄冷蓄热空调、节能窗、高效屋面外保温技术,鼓励对大型公共建筑中央空调、电梯、照明等系统采取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进行节能改造。

  《规划》还明确,我市将大力倡导低碳生活。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体育场馆、居民住宅中推广高效节电照明系统,每年推广数量不低于100万只节能灯,2013年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淘汰白炽灯。在全社会倡导室内空调温度一般情况下夏季不低于27摄氏度,冬季不高于18摄氏度;推动各大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开展“商品包装简化”、“限制生产使用塑料购物袋”等多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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