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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酒驾,同饮者要“连坐”?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1日 10: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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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查酒驾“新政”引热议

  从去年开始,“酒驾”就频繁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从罚款到刑拘,中国打击酒驾的力度不可谓不大。近日一则新闻更是让陪同酒驾的人,也遭受到了“连坐”的滋味。

  据报道,2月10日,济南交警查处了醉酒驾车的司机李某,并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根据济南交警部门出台的酒驾新规,与李某同桌吃饭并同车而行的女性王某,或将因未尽到劝阻义务而受到相应的处罚。

  济南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曹凤阳表示,对与被查处的机动车驾驶人同桌饮酒的人员,一律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询问,并通过技术设备的甄别,来确认其是否也存在酒驾的行为,对没有酒驾行为、也没起到劝阻或维护公共安全责任和义务的,要抄告其单位,由单位加强教育。

  【强烈反对】

  @阿天责任一个人的承担:居然司机酒驾同饮人也要被罚!居然治酒驾用上了“连坐”制!济南交警你们一下子让我们穿越到秦朝了。

  @越野同学:有法律规定能这样连坐吗?还是摸摸屁股的决定!

  【举脚赞同】

  @黄崖鹿笑晨:【调笑令二首】酒驾,酒驾,后果非常可怕。瞬间血肉横飞,害人害己犯罪。罪犯,罪犯。晓松囹圄悔叹。连坐,连坐,非议有失偏颇。国外已有先例,制止驾者不喝。喝不,喝不?记住祸从口入。

  @赵雯婷大叔:法律对酒驾和醉驾已有严厉的法规约束,然而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尤其下属陪领导喝酒,不喝不尊重,小喝小尊重,大喝大尊重,神志无知,最终酿成悲剧。因此,建议此条法律规定补充“连坐”条款,一旦出现此事,同等追究在场领导法律责任。(陈鑫欣)

责任编辑: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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