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银川法律援助”粉丝超13万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0日 22: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记者申东

  “@银川法律援助”于2011年2月15日开通,开通之日粉丝仅有9人,此后数十天时间,粉丝就达15584人,目前有粉丝130058人。不难看出,“@银川法律援助”已经成为网友关注的“热点微博”。而粉丝们对“@银川法律援助”的评价是“非常活跃”。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评价?作为全国省会(首府)城市中第一家官方法律援助微博,“@银川法律援助”问而有果且问而有效是为答案。

  2011年2月18日15时34分,“@银川法律援助”发布:解救儿童乞丐”近期引起全国关注,全国范围内的被解救未成年人及其家人,均可向北京市法援机构设立的148法律服务专线寻求法律帮助……

  开通初期,这些微博内容很常见。然而,简单的发布式内容,是否能真正得到粉丝的认可?2011年3月4日,“@银川法律援助”发布了一条微博:“作为全国省会(首府)城市中第一家官方法律援助微博,大家最喜欢从我们的微博当中得到什么信息?或者说,我们的微博,应该怎样经营?很想听听博友的意见。真心讨教,谢谢大家。”而网友们“不要让微博沦为‘公告板’,应让它务实一些,多解决问题和提供服务,多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意见被采纳,“@银川法律援助”开始了“互动之旅”。

  2011年6月9日13时34分,网友“翻翻翠羽”询问:“请教一个问题:夫妻一方在中介签了卖房合同,另一方没签字,但后来不肯卖了,这样的合同算无效吗?收的定金怎么处理?请求指教。”

  “@银川法律援助”回复:“共有财产处分需经共有人同意,如果一方擅自处分的无效。但共有人明知而不表示反对的视为同意,合同即为有效。现在法院的观点是只要出卖方没有和买受方恶意串通,买受方按照正常市场价购买,就会认定《居间合同》合法有效,定金要双倍返还。”这样的回复,让粉丝们真正感受到在“@银川法律援助”可以反映自己的诉求、找到解开难题的钥匙。

  从这一天开始,网友们开始在微博上不断提出法律问题。如今,“@银川法律援助”网页上每天至少有10个法律问题。

  据统计,“@银川法律援助”自开通以来,发布和转发微博1129条、发布评论463条、收到评论1010条,“@银川法律援助”的微博达到2553个,与网民形成良好的互动。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粉丝即超过13万人,最终荣登2011年全国“十大司法行政机关网络影响力微博”排行榜。

  

热词:

  • 法律援助
  • 粉丝
  • 银川
  • 法律帮助
  • 居间合同
  • 共有人
  • 博友
  • 法律问题
  • 共有财产
  • 夫妻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