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沪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0日 17: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人民网上海2月18日电 (记者 包蹇)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今日会同该市银监局、市金融办、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等部门在杨浦区万达广场组织开展了整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全市各公安分(县)局联合各区农业银行各支行网点设立了宣传点,广泛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揭露犯罪手法,传授防范技巧,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一直以来,上海公安机关始终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方针,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市民群众的财产损失,有力确保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警方介绍了近年来的一些典型案件。如黄某等人以发起所谓“创投企业”为名,先后注册成立了9家公司、企业,通过召开讲座、推介会、发放宣传单的方式,并承诺支付8%-10%的回报收益、许诺分红、超额回购等手段,诱使数百名投资人出资发起成立所谓“创投企业”,非法集资1.3亿余元人民币,并将大量资金直接存入黄某等人的个人账户。目前,黄某已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2008年以来,张某以制发宣传资料、组织讲座、提供免费旅游考察、以林权证作抵押等方式吸引投资人参与其设立公司的合作营林、森林经营等项目投资,承诺到期给予投资者10%至15%不等的高额回报,变相吸收数百名公众存款9000余万元。目前,张某已被上海市长宁区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根据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个人发行“基金”应经我国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募集基金。根据目前国家法律法规,我国尚未放开境外公司在境内发行、出售基金、股票事宜,任何境外公司以任何理由发行、出售境外基金、股票均系违法犯罪行为。

  互联网具有虚拟性,警方提示,切勿轻信网上宣传所谓的“基金”、“股票”理财产品,对于投资“高回报”的“基金”、“股票”等理财产品一定要谨慎;通过公司正常进行投资,资金均应存入公司银行账户,以便银行监管和公司管理。而从事非法集资的不法分子往往以资金存入银行账户不利于使用,或公司账户尚未开设为由,诱使投资人将钱款汇入其控制的个人账户内,甚至直接收取现金。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投资人应警惕,切勿轻信上当。

  此外,国家规定私募基金只能采取私募形式,不得以任何公开的方式募集资金。因此在投资基金产品先期,应充分了解该产品的性质,尽量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购买。现在很多不法分子打着响应国家扶持政策的旗号进行夸大、虚假宣传,投资人应慎重决定,切勿盲目投资。

热词:

  • 基金
  • 非法集资
  • 理财产品
  • 集资诈骗罪
  • 公安机关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股票
  • 违法犯罪行为
  • 创投企业
  • 高回报
  • CCTV.com - ERROR

    瀵逛笉璧凤紝鍙兘鏄綉缁滃師鍥犳垨鏃犳椤甸潰锛岃绋嶅悗灏濊瘯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