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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初二学生、14岁的杨小(化名)抢劫3次,其中两次抢的成年人。在涪陵城做生意的杨小父母签订承诺书后,检察机关让杨小重返校园。
抢劫是重罪,为啥不逮捕?昨天,涪陵区检察院公布这起案件的同时,对法律政策进行了解释。
杨小交代,2011年8月的一天,涪陵区14中往四环路方向,他和3个初中同学及辍学后在外打短工的小唐看见一个男子。15岁的小唐提议:“这个人可能有钱,我们去把他整了。”
因对方是成年人,杨小心头有点怕,就对小唐说:“我给你们望风。”随后,小唐走到男子面前,掏出一把水果刀说:“叔叔,拿点钱来用。”几个人从男子身上搜出一部诺基亚直板手机。嫌是山寨机,卖不了钱,小唐将手机扔了。
受害者证实,随后,另一个小孩从他裤包搜出17元钱,小唐在他右腿上捅了4刀。2011年10月、11月,杨小又参与了两次结伙抢劫。
检察官对这个5人团伙抢劫案作出了不同的处理结果:小唐等二人批准逮捕,杨小作出不逮捕决定,另一人不构成犯罪。
检察官称,被批捕的两人虽系未成年人,但小唐犯罪手段残忍,抢劫后以钱少为由,持刀捅人,情节恶劣。杨小后两次抢劫中,未持任何凶器,采取的暴力手段轻微。据调查,杨小在校是副班长、篮球队长,尊敬师长,与同学关系较好,因交友不慎,走上邪路。
检察官向杨小家长发出家长告知书:作出不逮捕的决定,是为了帮助挽救孩子,希望家长积极配合,让孩子重返校园,完成学业。
前两天,杨小家长给检察官送来锦旗。杨父称,孩子回家后变乖了,也孝顺了。新学期开学前,他们给孩子落实了读书问题。检察官将《品格的力量》一书送给杨小,希望他好好学习,好好做人。杨小当场表示:绝不会让大家失望。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罗彬通讯员苏勇
“两书”制度落实家长监管职责
涪陵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科长覃俭称,《家长告知书》和《承诺书》“两书”制度,属全市首创。以前,作出不逮捕决定后,直接发给公安机关,并不面对当事人及家长。现在,为了更好落实家长的监管教育职责,对主观恶性不大、情节轻微、有帮教条件的案件,作出不捕不诉的决定后,都要向家长发出家长告知书,并签订承诺书。该制度从去年底实施以来,没有出现再犯罪的现象。
覃俭称,不逮捕的前提是案件性质较轻、有监护条件、有帮教条件、涉及犯罪量刑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而且不逮捕后没有社会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