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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无法忍受访民胡连友、魏爱国在网上持续发帖,控诉自己涉黑、暴力执法,湖南东安县公安局局长郑航连同该局政委陈毅强、下辖派出所民警卿良杯,分别向当地法院起诉上述二人诽谤,要求其道歉。(2月16日《南方日报》)
看多了诸如王帅案一样“跨省追捕”,咋一看到公安局长、政委居然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形式来维护自己的名誉权,我差点禁不住要夸奖他们几句,因为他们竟然还知道“诽谤案”是自诉案件,没有动用警力直接将访民逮捕,送上法庭,居然还使用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弱者维权方式。
但接着往下看,我刚吐出口中的赞美词又吞了回去,因为湖南东安县公安局局长郑航、政委陈毅强起诉访民胡连友、魏爱国的当天,居然将后者抓起来了,处以治安拘留10天,这就不能不让人感觉到这种起诉是一场闹剧。
诽谤案既然是自诉案件,那么原告与被告平等受到对待,双方地位平等,才能在法庭上相互辩论,让法官从迷雾中廓清真相。如果诉讼的一方表面上是要与对方在法庭上论理,却私底下利用公权力对对方恐吓、威胁、限制人身自由,那么,法庭就成为一方当事人的表演,另一方无法发出自己的声音或者不敢发出真实声音。
郑航、陈毅强既然认为访民胡连友、魏爱国在网上持续发帖的行为是刑事案件,向法庭提起刑事自诉,为何又要先将胡连友、魏爱国治安拘留;如果他们认为这是一个治安案件,那么拘留胡连友、魏爱国后又为何还要提起刑事自诉?这像是一个“鸡生蛋、蛋生鸡”的游戏,让我苦思不得其解,但我清楚的是,将胡连友、魏爱国治安拘留一下,就能让郑航、陈毅强两位官员在未来的诉讼中占据高位,他们打出了公安局长和政府的 “声势”,至少让胡连友、魏爱国至今都不敢回到家乡出庭应诉,因为谁也不愿意在出庭时还没等开口说话,就被等在法庭旁边的警察给带走。而这种事情经常在一些地方上演,一些律师发表完辩护词就被警察当庭带走,一些证人刚作证完毕,也被警察现场带走。
而且,既然局长、政委大人敢于边拘留边起诉,那肯定会毫不例外地利用公权力来搜集各种有利于己方的证据,或者压制不利于己方的证据。如果一场诉讼,从开始就陷入不平等力量之中,那么,我们还能相信会有公正的结果吗?而郑航、陈毅强执意向法院起诉,只会让我感觉到,也许这不过是自最高检“诽谤案逮捕上提一级”后,有关警方已经不太那么方便随意逮捕发帖的公民了,只好提起自诉了;又或者说,他们也害怕用公诉方式引起舆论的群起而攻之,用自诉来表达自己守法的意识。
如果郑局长与陈政委,真有心让法庭公正来审理此案,还自己一个清白,那不妨从平等对待对方开始,我建议,你们不妨要求改变管辖法院,案件让异地法院审理,同时,你们慎重承诺,在诉讼期间不会限制访民胡连友、魏爱国的人身自由,同时保证不动用公权力和公款来为自身搜集证据,并愿意全程接受媒体和民众的监督。 杨涛(江西 检察官)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