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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荣(教师)
因无法忍受访民胡连友、魏爱国在网上持续发帖,控诉自己存在涉黑、暴力执法等违法行为,湖南东安县公安局长郑航连同该局政委陈毅强、下辖派出所民警卿良杯,分别向当地法院起诉上述2人诽谤,要求他们道歉。胡连友和魏爱国坚称他们的言论属实。16日,该案开庭审理。(2月16日《南方日报》)
遇到诽谤,是常事,局长自然也不例外,遭遇诽谤,该怎么办?最好的办法,自然就是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利。问题是,一方是普通老百姓,一方是手握权力的官员,这两者的力量是不对等的,为此,我们见过太多的“跨省追捕”,权力一蛮横,公民就遭殃。而很多时候,恰恰不是因为公民诽谤了权力,而是在讲述着事实,但权力感觉到不舒服,就用手中的权力演绎起一幕幕法律悲剧,从这个意义上说,局长起诉访民诽谤的做法,是值得官员学习的,确切地说,是在给权力普及法律常识。
本来,领导干部是懂法律的,而且现在不少地方的干部每一年都要考考法律,而身为官员,不看法律书,几乎是不可能的,然而,在现实中,我们却看过太多的官员不懂法律的做法,比如强拆,说拆就拆,这是权力不懂法,当然是假装不懂法,或者说,是权力觉得自己是法律的象征,甚至是高过法律。
应该说,官员接受法律教育的机会是很多的,大大小小的会议中也不缺乏普法的身影,而官员在党校接受学习,接受各种各样的培训,当然也不少了普法,可我们不难发现,官员的法律意识并不强,甚至是相当薄弱的。当然,这也是表面现象,其根深蒂固的原因则在于权大于法的现实教育,让他们错误地认为,没有权力摆平不了的事,即便是丢掉乌纱帽,在不长的时间内,也可以东山再起,大不了到千里之外,仍旧作官。官员如此想,当然不只是官员个人法律意识差,更多的是相关部门法律意识差。
局长起诉访民诽谤,是否就表明自己是个清官,这也不一定,有时候也难免是演戏,但既然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当然是一切以事实为依据,希望法律给局长一个清白,希望法律给局长有力的维权,更希望能够给更多的官员普法,一切按法律办,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这需要官员以身普法,更需要事实普法。这是给官员示范,也给公民法律信心。(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
(来源: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