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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政府网2月17日讯2011年9月,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关于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和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调整的通知》,标志着国家林业局派驻地方的两个机构已全面整合,成都专员办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发生了重大调整。为了进一步加强以与驻在地工作的密切配合,成都专员办把与四川、重庆、西藏三省(市、区)林业厅(局)建立和完善工作协作机制排上了重要日程。日前,成都专员办与四川省林业厅召开第三十二次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印发了《成都专员办与四川省林业厅工作协作机制》,该协作机制包括完善联席会议、会议参与、文件抄送、协作配合、涉林案件督查督办、信息互通6个方面共计25条,从2012年2月9日开始执行,成都专员办与四川省林业厅双方共同遵守,如根据工作的发展变化需要调整,须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成都专员办与重庆市林业局和西藏自治区林业局的工作协作机制将今年上半年逐步分别建立完善。
(来源:国家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