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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辽宁省大石桥市纪委监察局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规案件为重要抓手,严格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履职行为,共查处各类涉农违纪违法案件61件,处分6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一是以规范权力合理运行为着眼点,严厉查处“三资”违纪案件,让农村基层干部学会“权怎么用”。针对一些村干部私自侵占集体资产、低价出售集体资源、擅自挪用集体资金等行为,充分发挥乡镇纪工委的“一线战斗队”作用,严厉查处违反“三资”管理规定的案件。两年来,共立案15件,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干部权力的规范运行。二是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为出发点,严厉查处惠农违规案件,让农村基层干部知道“钱怎么管”。为了使中央的强农惠农政策深入人心,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大石桥市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钱怎么管”的问题,狠抓各种惠农案件的查办,共立案13件,处分14人,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近120万元,确保了各项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三是以保护老百姓根本利益为落脚点,严厉查处涉地违纪案件,让农村基层干部明白“事怎么办”。坚持以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为落脚点,共查办村干部非法变卖土地骗取土地出让金、挪用土地补偿费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案件16件,处分18人,用深刻的教训教会了村干部“事怎么办”的道理。四是坚持把以案明纪作为执法办案的根本点,规范农村党员干部的履职行为,让农村基层干部懂得“官怎么做”。近五年来,通过媒体公开暴光典型案件13件,召开公开处理大会12次,下发通报16份,下发整改建议书36件,帮助发案单位建立各项规章制度59项。连续三年全市涉农三类案件的信访量和立案数,每年都分别以29.2%和21.8%的平均幅度下降。
(据辽宁省纪委监察厅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