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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维修资金将公示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9日 13: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宁波网-宁波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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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王 岚 通讯员归 律 吴培均)昨天,市物管中心发出提醒,请尹江岸二村、开明小区等30个房改房老小区的业主注意近期小区的公示栏,届时各物业公司将会张贴每套房改房维修资金的信息,请业主核实。

  据悉,为推进房改房维修资金建账到户工作,维护房改房业主权益,保障我市房屋维修工作顺利推进,市物管中心于昨日召集32家主要负责市三区老小区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召开了房改房维修资金“建账到户”工作培训会议。会议期间,市物管中心将30多个老小区房改房资料提供给物业服务企业,并对这些房改房数据如何在小区公示、网上填报等有关事项作了培训。

  市物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业主如对公示信息有疑义(包括房屋信息遗漏或者维修资金金额不对等),请携带原《宁波市公有住房出售审批表》或维修资金解缴发票,到本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登记。对核对完毕的老小区房改房业主,维修经费将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

  据悉,这30个小区分别是海曙区的尹江岸二村、开明小区、联北物业、紫金梅园、区府住宅、万安小区、高塘公寓、屠园小区、海曙教师公寓、柳汀花苑;江东区的宝丽花园、宁舟一村和二村、紫鹃小区、明南小区、明北小区、舟孟新村、金鹰小区、万兴小区、太古城小区、引凤小区、民安小区;江北区的槐树公寓、槐树小区、江北教师公寓、人民小区、文丰家园、正大社区、新马小区、太阳村、红梅小区。

  作者:王 岚 归 律 吴培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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