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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可拨96336评陋习(图)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9日 08: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生活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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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票接收截至本月20日 21日公布评选结果

  本报讯 (记者何兴丽) 15日起,本报联合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推出“文明交通 告别陋习”活动,向市民征集意见评出“机动车十大交通陋习”和“非机动车十大交通陋习”。15日和16日两天,生活报博友、读者纷纷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发电子邮件的方式对各类交通陋习进行评比,其中强行超车、加塞抢行在“机动车十大交通陋习”评比中占比重最大,达35%;而行人过街不走“斑马线”在“非机动车十大交通陋习”评比中,所占比重最大,达20%。

  15日,本报刊发了“哈市十大交通陋习”选票,选票接收日期截至本月20日,21日公布评选结果,欢迎市民拨打热线96336或发邮件踊跃参与投票。

  参与

  方式

  读者可登录腾讯和新浪微博,@生活报或以#十大交通陋习#为话题,进行投票或发表意见。您也可以登录生活报腾讯(http://t.qq.com/shenghuobao)、新浪(http://weibo.com/hljshb)官方微博,点击#十大交通陋习#标签,进入话题页面进行投票评论。还可以通过交警部门的电子邮箱:hrbjiaojing@163.com发表意见。

  生活报博友、读者

  来信来电摘录

  杨志勇 本报记者 何兴丽

  博友洋洋:行人是交通弱者,机动车有义务礼让行人。要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的礼让意识,严管严罚是必需的手段, 以前常用加装“电子眼”方式防止机动车闯红灯,其实更应该做的,是在每个驾驶人心中安上“电子眼”,让其时时自我警示。

  博友W王:行人也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乱穿马路。

  读者孙晓丹:凡在“斑马线”上驾车撞人的,应无条件负全责。飙车过“斑马线”撞伤行人,与“故意杀人”相差无几,更当从严惩处。

  赵博/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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