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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潘斌 通讯员董润平)上午被查封,晚上就撕封条恢复生产;第二天再被查封,晚上再撕封条恢复生产。前日市消防部门对一间存在“三合一”隐患拒不整改的灯饰厂进行了严厉查处,处以企业罚款5万元,对撕封条的责任人谭某给予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这间位于古镇的灯饰厂“作案”手法十分隐蔽,用“财务室”、“接待室”、“总经理室”等门牌作幌子设置员工宿舍,共违规住了27个人。消防人员立即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查封,并责令其立即整改,搬出车间的居住人员。
13日晚上,该企业车间主管谭某偷偷将封条撕开后再自行贴上封条,擅自恢复用电生产。14日上午,消防人员上门检查时,发现封条被拆开的痕迹,掌握到该厂正在生产的事实后,又立即对其进行查封,责令停产停业,并实施处罚。14日晚,谭某再次撕封条擅自恢复用电生产,15日下午消防人员到场检查整改情况时发现工厂仍在生产。对于这一无视消防法规的违法行为,古镇消防大队根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该厂主管谭某行政拘留5天,处企业5万元罚款。据了解,对于“三合一”消防违法企业,5万元是罚款额度的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