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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15日讯(记者 张永斌) 15日,记者从日照人社局获悉,2月20日至4月30日,将集中办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凡年满16周岁,且1951年7月1日后出生(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户口在市直及国家、省属各企事业单位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
日照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标准在国家、省规定,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上增加7个档次,即每人每年1200元、1400元、1600元、18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