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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岁至89岁低保老人每月补贴40元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8日 00: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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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5日讯 (记者 王也)今日,记者从太原市民政局获悉,太原进一步扩大高龄老人保健津贴发放范围,全市享受城乡低保、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获补贴40元。即日起,符合条件者可持相关证件到现居住的社区居委会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为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老人社会保障体系,太原市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将高龄老人保健津贴的发放范围扩大到80―89周岁享受城乡低保的老人。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40元,半年发放一次。

  符合津贴申请条件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低保证明材料(含复印件)向现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填写《太原市高龄老人津贴申请审批表》。委托近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手续的,除需带齐上述手续外,还须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县(市、区)民政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批,并建立本辖区80―89周岁享受城乡低保老人基本信息台账和信息统计、动态管理制度。对符合享受津贴待遇的人员在指定银行办理个人银行账户,对不符合条件的,将相关材料退还至街办(乡、镇),并向申请人或委托人说明理由。高龄津贴发放实行动态管理。县(市、区)民政部门每季度复核一次,高龄老人去世或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其亲属或受托人应及时向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申报,高龄津贴从次月停发。

  据太原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为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太原市从2004年起,为百岁老人发放长寿保健金,每人每月300元。从2010年起,为90―99周岁年龄段的老人发放高龄生活津贴,每人每月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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