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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1十大焦点案件 高院原副院长受贿案列首位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7日 19: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西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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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新闻网记者 王斯 通讯员 华成斌 梁洪

  2月14日,自治区检察院公布了2011年度广西反贪“十大焦点案件”。其中,自治区高级法院原副院长欧绍轩受贿案位列首位。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高平,因受贿案,成为广西首个“落马”的女厅官,也一齐“入选”。“日记门”主角韩峰,因受贿同样“上榜”。

  高院副院长执法犯法

  欧绍轩,2009年任自治区高级法院副院长,副厅级。2011年11月14日,广东省高级法院以受贿罪,终审判处欧绍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基本案情:1999年至2009年间,欧绍轩在担任钦州市中级法院院长、自治区高级法院副院长期间,利用主持法院工作或分管案件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889.5414万元、港币15万元。

  入选理由:欧绍轩是司法机关执法人员,又是有着丰富司法经验的二级高级法官,涉案金额大、级别高,在广西乃至全国都有较大的影响。

  女厅官受贿牵出4名处长

  高平,2010年任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正厅级。2011年6月30日,自治区高级法院以受贿罪,终审判处高平有期徒刑12年。

  基本案情:2006年至2010年间,高平在担任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和广西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工作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236.5万元,手镯1个,坠子2个。

  入选理由:高平案是广西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处的第一个女厅级干部犯罪的要案、大案。又深挖出整个人防系统的另外12起案件,其中处级干部要案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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