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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颜斐)为躲避并线车辆,49岁的郑某驾车驶入应急车道,情急之中又错把油门当刹车,飞车撞向5名应急车道上的修车人,造成4死一伤,其中一名受害人还未成年。昨天上午,郑某在朝阳法院领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半,同时赔偿死者家属及伤者共130余万元。
2011年8月11日17时许,40岁的山东男子黄某驾驶金杯小客车行至东四环外环主路小武基桥南侧时车辆突然爆胎,黄某于是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打电话叫附近汽配城的修理工、23岁的山西人白某及17岁的河南人李某修车。黄某的亲戚姚某和同事周某也赶来帮忙。
几个人正在忙着修车,27岁的河南人车某驾驶的奇瑞小轿车也出现故障,车辆随后也停在应急车道,停在了黄某的车前面。此时,郑某开着福田牌小客车突然加速冲入应急车道,将正换轮胎的黄某等5人撞倒后,紧接着又撞在了奇瑞车后部,造成黄某、黄某的亲戚姚某以及修车工白某当场死亡,另一名修车工李某抢救无效死亡,周某骨盆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事发后,郑某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后被赶来的民警抓获。交管部门认定郑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开庭时,郑某供述说,事发时他本来是正常行驶,左侧车道突然有一辆黑车超速开过来要并线,自己怕撞上就向右猛打轮躲闪,驶进应急车道。“当我看到前方情况时,想踩刹车,但心里一慌,一脚就踩油门上了。”郑某说,他根本没有看到应急车道上有车和人。车停下后,他下车时才发现地上趴着5个人,车后还有一个警示标志。
法院认为,郑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驶入应急车道,造成四人死亡、一人轻伤、一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当庭自愿认罪,主动自首且系初犯,因此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据悉,事发后,死者黄某、姚某和李某的家属分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死者白某的家属,以及在事故中受损的奇瑞车车主将另行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庭后采访
家里只有一个冰箱值钱
郑某告诉记者说,他是16年前从浙江老家来到北京干装修,妻子则一直在老家照顾老人和抚养孩子。2010年3月,他买了车,雇司机帮着运输木材。郑某说,他是去年3月考下的驾照,之后便自己开车。当天,他到丰台区玉泉营建材城购买木材,准备拉回昌平小汤山装修用,没想到在路上就出了事。
“我不会赖着不赔的,但我家里值钱的就一个冰箱,还有出事的那辆车。”郑某说,他在外面还有外债,只能等服完刑再努力还债。“他这就是耍赖,撞死人连钱都想不赔。”站在记者旁边的死者家属听到郑某的说法,一个个都激动地指责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