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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晓萌 通讯员吴忠新)昨悉,全市民评民议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今年将继续进行。同一单位如果连续两年,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被免职。
根据《实施方案》,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事业单位、国有公用服务企业,共62家单位,将分成两个序列,接受民评民议。
第一序列为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分为“经济和社会管理类”(包括市发改委等35家单位)和“行政执法类”(包括市公安局等16家单位)。第二序列为国有公用服务企业,包括市烟草专卖局等11家单位。
评议内容、评议方式与2011年度基本相同。各被评单位总成绩将分类进行运用。第一序列单位的评议成绩将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并分类排名。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单位,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得分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单位,列为“不合格单位”,挂“黄牌”警告,并责令整改,整改期间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提拔,其中,居总排名末位的单位,除接受上述处理以外,还要向市委、市政府作书面整改报告,并向社会作出整改承诺。
如当年度没有不合格单位,得分在80分以下(不含80分)且居总排名末位的单位,挂“黄牌”警告,并责令整改,整改期间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提拔。
如果同一单位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单位”且居总排名末位;或者上年度评议成绩在80分以下70分以上但居总排名末位,当年度评议成绩低于合格值且仍居总排名末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理。
对第二序列国有公用服务企业的评议成绩及排名情况,也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促进其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