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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政府网2月12日发布通告,宣布暂停执行此前公布的《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此前该《通知》发布后,有分析认为芜湖开始松绑房地产调控。
尽管芜湖副市长洪建平称新政并非救市,而是为严控房价打击投机,并满足中低收入者和引进人才的刚性住房需求。但是《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通过提供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开发商,通过不惜牺牲政府的财税收入和公众利益,对各类购房者给予优惠。“新政并非救市”之说,无疑是自欺欺人,拿公众当傻子。
芜湖房产新政,让我们又一次见识了一个行政怪现象: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房市调控有国八条,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多次表态,坚持房价调控不动摇,让房价回归一个理性、合理的状态。但是,某些地方政府却总是打着创新、改革的旗号,出台各种政策,打擦边球,冲急国家对房价的宏观调控。前有广东佛山,现有安徽芜湖,就在今天的媒体上,又有报道:广东中山市将商品房限价从每平方米5800元上调至6590元,作为今年以来全国首个放松限价令的城市。明天还会有哪一些城市,跟着佛山、芜湖和中山,前赴后继地为房价新一轮上涨,推波助澜,破冰熔雪?
在过去的几年,老百姓宝受“涨”声之苦。高房价,高物价,让老百姓生活质量下降,尊严倍受打击。如果说涨声背后,存在着某些地方政府的不作为,芜湖等地的房产新政用铁的事实告诉我们:高房价的背后是某些地方政府官员漠视民生、对抗中央、助纣为虐的结果。官员们的政绩与开发商的利益,绑架党中央、国务员调控政策,绑架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佛山、芜湖等地房产新政,由于各种压力,或被叫停,或暂缓执行。是朝令夕改,还是有错必纠。都说明某些地方政府决策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不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而是拍脑袋决策,少数人决策;不是为民决策,为发展决策,而是为官帽决策,为利益集团决策。这样的决策与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不仅相悖,甚至南辕北辙,严重影响政府的诚信,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与地位。因此,芜湖的房产新政不能仅仅止于“暂缓执行”,而要追究决策者的责任,实行严肃的问责。才能以警效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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