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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职业教育提供保险保障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4日 19: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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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第1版)

  实习纠纷往往源于实习事故的赔偿问题。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通过保险手段将实习事故带来的经济赔偿风险,通过市场机制转移到保险公司,为出险学生提供合理的赔偿,减少学校和学生家长之间的矛盾冲突,破解实习纠纷中的关键难题。这不仅有效减轻了学校、企业以及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也维护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提高了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为深入推进校企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此前在国内普遍实行的校方责任险,一般不包括学生实习期间的赔偿责任,其保障范围主要是学生在校园内或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实习学生伤害事故只能通过更为专业的保险来转移风险。2009年底,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共同下发《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要求通过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学生实习的责任风险,保障广大实习学生的权益,消除学校、企业、家长的后顾之忧,解决实习期间意外伤害事故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提高我国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水平。

  2011年6月,教育部召开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与责任保险推进会。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指出,责任保险通常被认定为是一种准公共产品,是发达国家社会管理的一种重要辅助手段。通过引入具有社会管理功能的责任险,采取“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立法强制”的推动方式,改变以往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的模式,可以弥补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出现的监管真空地带和薄弱环节,促进政府管理职能转变,提升政府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能力与效率。推进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是控制学生实习风险、促进校企合作、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的主要手段之一。

  在我国法律法规未对实习学生的法律地位和学生实习的责任主体作出明确规定的大环境下,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无疑为解决实习事故带来的纠纷和矛盾提供了一种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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