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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宁讯 (记者/曾永联 通讯员/李伯根)2月9日上午,南宁市举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揭牌仪式。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合并组建而成,其内设机构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更名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成立,是首府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职能和资源的整合,是加强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客观需要,标志着首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取得又一重大进展。
据悉,更名前的南宁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于2001年成立,是继深圳之后全国第二家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由成立之初的12人发展到现在60多人。办案效率明显提高,仅2008年至2011年短短4年间,就处理各种争议案件1.59万件,平均每年处理3978件,发挥了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