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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河曲交警耐心劝导司机家属,肇事者最终投案自首
本报2月11日讯 (记者 郭小强 通讯员 白红梅 范相)今日从忻州市交警支队传来消息,元宵节期间,正当大家都沉浸在节日的喜悦中时,在河曲县黄河大街文笔塔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致一名路人死亡,而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事故发生后,河曲县交警部门迅速出击展开调查,对肇事嫌疑人家属进行耐心劝导,最终使其投案自首。
农历正月十六晚9时30分许,河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河曲县黄河大街文笔塔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路人被撞死亡,肇事车辆逃逸。接到报警后,河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开展勘察,同时辖区各中队协助开展查缉、拦截等工作,并调取监控卡口录像,比对过往车辆,尽一切可能抓获肇事嫌疑人。
根据事故现场遗留的肇事车辆的保险杠碎片和几小块橘黄色碎片等线索,与监控卡口的录像,查看是否有与现场碎片颜色相似的车辆。经过大量的排查和比对,对有嫌疑的车辆,办案民警迅速查询车主信息,获取了车主的手机号码。通过调查核实,案情有了重大突破,晋HL7***有重大嫌疑。办案民警兵分几路,分别排查河曲县城各大汽车修理厂以及走访晋HL7***车主李某的家。李父一见到办案民警,似乎预感到了什么,在办案民警向其询问2月7日晚的交通肇事逃逸案时,回答民警的提问含糊不清。办案民警立即把握时机,展开政策教育。经过一番激烈攻心动员后,2月8日下午4时,李父到交警大队交代其子2月7日晚的交通肇事逃逸事实,并表示愿意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尽量想办法联系其子投案自首。2月9日11时许,惶惶不安的肇事司机李某慑于法律的威严和警方的压力,主动到河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对自己交通肇事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嫌疑人李某供述,事发当晚,其驾驶车辆晋HL7581准备回家。行至事故地点时,因烟雾大,没有看清路面,撞倒一名路人,因为害怕且天色已晚,侥幸现场无其他人看见,就驾车逃离。由于担心警方对自己前追后堵,他驾车专走小道,最后将肇事车辆藏匿在陕西省神木县鑫鑫停车场。其间他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说自己发生车祸撞了人,其父向他告知警方到家中进行规劝的情况,自感潜逃无望,李某来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目前,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河曲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