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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提升消费者地位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3日 20: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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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昨日表示,自2003年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以来,其商业化程度不断提高,银行与客户之间关于收费的矛盾日益凸显。但是,2003年版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并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些新出现的问题,因此对相关规定进行补充完善也是必要的。

  郭田勇认为,银行是窗口性行业,与社会公众及企业联系紧密,因此对其基础性服务收费进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符合公众利益;同时在对一些特定群体开发的产品和服务收费上,也应给银行独立经营、自主定价的空间,这二者之间的“度”一定要掌握好。他还称,此《办法》出台后将改变消费者以往所处的弱势地位,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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