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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省检察机关反腐工作成绩突出: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75件1591人,其中包括90名县处级干部和4名厅级干部,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1亿元。
打响高发地带“攻坚战”
朱某是扬州某园林公司分公司负责人,短短几年内,他承包到了徐州数十个绿化工程,而这些项目的主管单位负责人是同一个人――徐州市市政园林局原副局长王某。
2010年10月,徐州市检察机关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从朱某入手,查清了王某在工程发包和结算过程中受贿近80万元的犯罪事实,最终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此案又陆续牵出一批园林系统行贿、受贿案件线索,徐州市检察院遂决定掀起查办园林绿化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行动,并结合该领域职务犯罪的发案特点和原因,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对策。这一模式很快在全省铺开,2011年江苏省检察机关查办园林绿化系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6件74人。
此外,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教育卫生等腐败的高发地带,检察机关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苏州市检察机关以环境监测、项目审批、固体废物处理审批为切入点,连续查办了赵某受贿案等18起案件,在环保系统引起较大震动。
扎牢防腐拒变“篱笆墙”
过去一些地方在查办职务犯罪时,出于办案前期固定证据的需要,制作和发射“糖衣炮弹”的行贿人往往以“污点证人”的身份出现,而不作为犯罪处理。
为铲除腐败根源,江苏检察机关对行贿人利剑出鞘。2011年6月17日,经扬州市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上海一建筑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符某因工程投标中行贿234万元,获刑3年半。
“严惩行贿人,就是让官员不能受贿,也让行贿者不敢行贿、不想行贿、不能行贿。”省检察院反贪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查实行贿受贿证据的同时,检察院还根据行贿人的情节和认罪态度区别处理,达到分化瓦解行贿人阵营的目的。
据介绍,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行贿、介绍行贿案件224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10.3%。
擦亮行贿档案“照妖镜”
2011年5月,无锡市建筑商刘某信心满满地参与一个建筑工程招投标,但记录在册的行贿犯罪信息,让刘某彻底失去了承建该工程的资格。
记者了解到,去年通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17个有行贿犯罪记录者被取消了招投标资格。
在省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鼠标一点,全省乃至全国检察机关查办的行贿犯罪信息全部可见。目前,我省检察机关共录入行贿犯罪案件860件,相对行贿行为11088件次,录入数量居全国前列。
省院还专门出台了一份关于规范行贿犯罪档案录入的文件,要求行贿犯罪有罪判决须于3日内录入查询系统;37家市、县(区)检察院成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或查询工作室;24个市、县(区)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重点领域招投标的必经程序。
本报记者 顾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