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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政府网2月10日讯近日,合肥专员办顺利完成并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提交了《山东省2011年森林资源监督情况通报》。
2011年,合肥专员办按照批复的职能和职权范围以及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对山东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重点对2010年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的工程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执行情况、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中央林业投资重点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督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查处工作,加大破坏森林资源监督力度,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认真履行对山东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监督职责,有力推动了山东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合肥专员办在对山东省森林资源监督管理重点工作实施全面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经过认真总结和分析,撰写了《山东省2011年度森林资源监督情况通报》。通报充分肯定了山东省2011年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绩,同时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监督建议。建议在新的一年工作中,山东省各级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强化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密切配合,建立顺畅的联系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山东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水平,推动林业改革与发展。
(来源:国家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