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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记者李行报道)记者从自治区文明办获悉:近日,自治区文明委撤销了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机关等50家单位的“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停发这些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奖金,收回“自治区文明单位”牌匾,并在全疆予以通报。
自治区文明单位是自治区综合性的最高荣誉。近年来,一些单位在获得“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后,放松了对干部职工群众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管理工作,把这一综合性最高荣誉当做领导的面子、群众的票子,不真抓实干,导致单位出现生产经营严重亏损、业务工作滞后、个别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创建工作严重滑坡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严重损害了“自治区文明单位”的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撤销上述50家单位的“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目的就是要加强动态管理,确保“自治区文明单位”的“含金量”。
为进一步提高创建自治区文明单位的质量和水平,近年来,自治区文明办不断推出加强动态管理的新举措,切实压缩数量,提高质量。从2010年开始,引入末位退出机制。对三年届满文明单位,凡在当年测评验收中分数靠后,且综合评选结果排名处在末位的,以10%的比例实行末位退出,被末位退出单位在翌年只能以新申报单位重新争创“自治区文明单位”。从2011年开始,自治区文明办又实行了约谈制。对三年届满的文明单位,在当年测评验收中出现问题,但还不够末位退出的,在年底重新命名前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此外,自治区文明办从今年起还将组成督查组,对文明单位进行抽检,其测评检查结果将作为三年届满测评复验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