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中俄国际列车劫案结案 最后一名逃犯被判刑15年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2日 12: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邵迅在法庭受审。

  北京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9日对“中俄国际列车劫案”逃犯邵迅涉嫌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邵迅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88480元。

  1993年,中国驻俄罗斯使馆陆续接到在俄罗斯经商的受害人报案,称在北京至莫斯科的国际列车上被抢。随后,北京铁路警方开展了一场专项打击行动。至1993年10月,4个犯罪团伙全部被警方查获,共抓获主要成员和骨干分子60多名。其中,31人被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含死刑),14人被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抢劫团伙成员之一的犯罪嫌疑人邵迅一直在逃。

  据法院介绍,邵迅在逃期间,被北京铁路警方列为网上追逃人员。为逃避抓捕,邵迅曾改名并在广东、广西等地经商。2011年8月28日,北京铁路警方根据线索,赶赴南宁市将邵迅抓获。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3年1月至5月间,被告人邵迅伙同朱兴金、苗炳林等人在莫斯科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中国公民财物。邵迅共参与抢劫10次,抢劫21800余美元、7600余元人民币、50余万卢布,以及金戒指、金项链、手表等物品。在法院审理期间,邵迅主动退赔人民币1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邵迅多次伙同他人在莫斯科以暴力、胁迫的方法劫取中国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情节严重,依法应予惩处。但鉴于邵迅认罪态度较好,且到案后能够主动退赔,最终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邵迅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88480元。

热词:

  • 邵迅
  • 国际列车
  • 中俄
  • 逃犯
  • 判刑
  • 抢劫罪
  • 有期徒刑
  • 铁路警方
  • 剥夺政治权利
  • 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