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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月13日起,赴美签证免面谈的条件有所放宽。昨天,美国驻中国大使骆家辉对外宣布了新的免面谈试行计划,申请者已有美国签证的失效续签期,从原来的1年延长至4年。据估计,在一年时间内,这项政策可为中国初次申请美国签证的人员释放出10万个面谈名额。
据介绍,自2月13日起,美驻华使团将开始实施这项简化签证审理手续的试行计划,之前持有B(临时商务及旅游访问者)、C1(过境)、D(机组、船组人员)、F(学生)、J(交流访问)、M(非学术学生)及O(特殊才能)等七类签证的人员,如他们的签证失效期限不足48个月(4年),可以按此计划续签。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中信银行提交申请,银行将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骆家辉指出,新计划中,领事官员仍然有权面谈任何他们判定需要亲自面谈的申请人。
据骆家辉介绍,为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美国正在派50名新的领事官员到中国,使驻华领事官员数量增加了50%。几个月内,还将重新开放位于北京第一外交区的前一个使馆领事设施,将使在北京的面谈能力增加50%、多达15万个签证。同时,在广州和上海开放新的领事设施以扩大处理签证审理能力。
骆家辉表示,已向中国政府提出延长发放给中国公民的签证的有效期,但按照签证互等及其他相互合作项目,中国政府也须向前来中国旅行的美国公民发放同样有效期的签证。
据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消息,中方高度重视中美签证互惠问题,一直与美方保持密切接触。中方愿意与美方共同努力,尽快举行专门会谈,为两国人民往来提供便利。
2011年,美国在中国处理了一百万份以上签证申请,比之前一年增加34%,其中超过七成是商务和旅游签证。2012年初迄今,赴美签证同比增加了48%,在中国的签证量现占美国在全球签证量的11%。截至前天,在中国所有使领馆的签证申请等候时间少于6天。
2010年,超过80万中国公民赴美旅行,每次每人平均消费6千美元。
赴美签证免面谈条件
旧规
第一类是14周岁以下或8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第二类是持有的签证仍有效或失效日期未超过12个月的申请人。
新规
第一类初次申请人的规定没有变化。此外,持有的签证失效48个月(4年)之内续签,且签证种类同上次,则允许领事官员免去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