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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马喜生)昨天上午,东莞中院审理长安医院患者砍杀医生致一死一重伤案件,公诉人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责任。两名被害医生的家属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分别向被告提出54万多元和3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
2011年8月16日,卢德坤握着菜刀跑进长安医院3楼9号诊室,先后挥刀砍倒刘某霖和伊某辉两名医生后逃离现场,随后被医院保安擒住。刘某霖经救治无效身亡,伊某辉重伤。在警方问讯时,卢德坤称积怨起源于长安医院对他的面瘫治疗不见效。
昨天,卢德坤在庭上承认公诉人指控他的事实,他3次向合议庭请求法院鉴定他行凶时是否患有间歇性精神障碍,并恳求被害者家属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