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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东莞讯 昨日,30岁的卢德坤坐在法院的被告席上受审。去年8月16日,他在东莞市长安医院神经内科诊疗室内用菜刀猛砍两位医生,导致一死一重伤。
该案昨日在东莞市中院开庭审理。卢德坤的辩护律师称,不排除案发时被告存在暂时性精神障碍,请求法院对其进行精神鉴定。
公诉机关:
以故意杀人罪起诉被告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查明,去年1月,被告卢德坤因患面部瘫痪到长安镇长盛社区长安医院就诊,医院副主任医师刘志霖对其进行诊断并开具处方。卢德坤在服药期间病情不断恶化,又多次到长安医院就诊,总花费为136元。
卢德坤后来离开东莞,分别在陕西、北京等地至少5家医院就诊,前后共花费3万多元,但病情始终未见好转。
去年8月14日,卢德坤回到东莞。8月16日14时许,卢德坤手持菜刀冲进长安医院三楼内科专家9号诊室内,见刘志霖在给患者看病,趁刘不备持刀往刘志霖的头部、颈部、躯干、四肢等多处砍击,刘志霖受伤倒地。其后,卢德坤离开9号诊室时看到另一位医生伊峰辉经过,再次用菜刀砍伤他。卢德坤最后被医院保安抓获。刘志霖经抢救无效死亡,伊峰辉也身受重伤,目前仍未完全恢复。
公诉机关据此认为,卢德坤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辩护律师:
杀人者或存在精神障碍
卢德坤的辩护律师、晟铎律师事务所的李继华认为,卢德坤在案发时可能存在暂时性精神障碍。
“8月10日,卢德坤在北京天坛医院看病,天坛医院神经内科的检验报告表明,卢德坤当时正处于严重焦虑状态,有抑郁症的症状,而且这种状态可能持续一段时间”,李继华说,“不能排除卢德坤在案发时神志不清,甚至出现精神障碍的可能性。”李继华当庭提出申请,应为卢德坤做暂时性精神障碍鉴定。
李继华还认为,长安医院在为卢德坤诊治过程中可能存在医疗过失,“长安医院至今仍然未能提供给卢德坤开药的处方、发票单据等,导致辩方至今仍不能确定卢德坤当时服用的到底是哪四种药。”
被告声音
卢德坤:谁会把我当回事?
卢德坤今年30岁,陕西人,曾做过保安。后来,卢德坤辞去保安工作,到山西一个煤矿工作。2010年8月,卢德坤发现自己的脸部有些歪,时不时会抽搐。他同年10月离开煤矿,到长安做保安。
去年1月,卢德坤到长安医院看病。一开始,他在康复科接受针灸治疗,后来在医院导医的引导下,改去神经内科治疗,“我跟刘医生把病情说了一下,刘医生就给我开药,基本上对我不理不睬”,卢德坤回忆,“吃药后,病情反而更重,脸部和嘴角渐渐朝上歪,有时全身抽搐,甚至神志不太清醒。”
卢德坤称曾向院方投诉,但投诉无果。在被问及为什么不继续向医疗部门反映问题时,他的回答是:“谁会理会我这样的小人物,谁会把我当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