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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划,到2015年,我市各类市场主体将达到200万个,其中,2012年的任务是力争实现市场主体总数达到130万个。
如何进一步增加市场主体?笔者认为,起码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放活”,二是“规范”。“放活”既通过放宽政策,大力扶持,激发全民创业热情,从而提高市场主体的存活率和成长率。所谓“规范”,则是要规范市场秩序,改善经营环境,及时清理市场中非法经营,净化市场环境。
如何才能做到“放活”?
首先,市场准入需要进一步放开。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美国传统支柱产业遭受挑战,经济霸主地位岌岌可危。但里根政府并没有一味地守大、护大、“救”大,而是在发现了微软等中小企业的潜在市场后,采取减税、政府采购、加强服务等措施积极培育。
结合国外经验,我们需要落实以放宽准入、公平待遇为重点的各项政策措施,破除心理壁垒、政策壁垒、操作壁垒,允许各类民营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一切行业和领域。
其次,政府的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强化。市场活力的激发,需要来自政策层面的放手,并积极履行政府职责。以江苏省为例,该省从江苏制造向江苏创造转型中,来自政府的创新机制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科技计划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以及技术集成应用的主体。
如何才能“规范”呢?
去年,我市高新区工商部门对辖区内的各重点高危行业市场主体进行了集中整治。经过专项整治,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高危行业市场主体得到及时整改,有效遏制了无照经营、非法经营行为。整治的结果不是市场主体的减少,而是大幅增加。这充分说明,一个健康的市场环境,才能培育出更多的市场主体。
整治市场环境,在政府主导经济发展的现实背景下,首先要让政府归位,也就是尽量减少对经济的干预,充当守夜人、裁判员,避免行政权力垄断带来的市场垄断,培育公平的竞争环境。
其次,要根据法律法规确立市场主体的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明确市场主体的权限与职责。使经营者无漏洞可钻,缩小市场管理者的自由裁量权,依法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规范化和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