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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丁白渡口,一艘运船载满乘客和车辆在江中通行,根据新管理办法,渡口将于2月11日起实施视频监控。石祯专摄
本报讯(记者颜开云实习生黄敏)去年9月,邵阳县塘田市镇发生重大沉船事故,造成包括9名学生在内的12人死亡,随后湖南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记者昨从市政府办公厅获悉,长沙已出台《长沙市乡镇船舶和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并将从2月1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对日渡运量300人次以上、高峰期渡运量1000人次以上的渡口和学生渡,以及30客位以上的渡船实施视频监控。
渡口须配备发航签单员
长沙市地方海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沙境内共有98道渡口,主要分布在湘江、浏阳河、捞刀河、黄材水库、株树桥水库等水域。
《办法》规定,要对日渡运量300人次以上、高峰期渡运量1000人次以上的渡口和学生渡以及30客位以上的渡船实施视频监控。
此外,日均渡运量100人次以上或客源高峰期客流量300人次以上渡口、短途客船集散地必须配备专职签单员,实行每天每航次签单发航制度。其余渡口配备兼职签单员,在渡口人流量集中的节假日、集市日及渡运高峰时期实施签单发航。
节假日高峰期专人治超载
《办法》特别规定,客船、渡船需在船舶醒目处标明乘客定额人数,按照渡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核定的航线和乘客定额人数渡运。
按照责任分工,区、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对乡镇船舶和渡口渡船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在法定假日或传统节日、重大集会、集市日、农忙、学生放学放假等交通高峰期间,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涉及水上交通安全的学生集中过渡和集市日、庙会、重大节假日及群众性活动,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渡口有专人轮流值班,制止超员超载,确保安全。
渡口上下游200米禁止挖砂
为确保渡船航行安全,《办法》规定,渡口上下游各200米范围内,禁止进行挖砂作业、设置砂场码头等影响渡运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在通航水域内设置妨碍航行安全的设施,如拦网、网箱养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