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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2月9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湾一名已婚男子日前发生外遇,对象是名未成年少女。不料两人奸情被妻子发现,妻子怒告少女妨害家庭。少女疑似为了报复男子,约对方到宾馆要求在分手前做“最后一次”,之后又陪男子到网吧,又到另一间宾馆过夜。事后却反咬遭到男子性侵得逞,台地检署调查后7日依证不足为由将男子予以不起诉处分。
这名已婚男子和未成年少女发生外遇要求分手,少女却反告遭男子性侵的案件,发生在去年8月1日。已婚的刘姓男子和一名少女发生外遇,两人发生婚外情后,少女一直要求刘男,不但要求对方和元配离婚,希望自己可以从“小三”扶正为“正宫”。刘男不堪其扰,便决定和少女分手。
少女得知后,为了要报复刘男,便于去年8月1日晚间,约刘男在新北市中和区某宾馆见面,希望在分手前能够进行“最后一次”。刘男曾表示拒绝,但少女引诱他得逞。少女事后还陪刘男至网吧,随后在投宿其它宾馆休息,隔天才返回家中。
少女当时曾传简讯给母亲,要求她陪同警察一同至宾馆抓奸,但抵达时人已离开。少女事后向检方提告,声称自己遭到刘男性侵。检方调查之后,发现少女离开宾馆后神情自若,事发2天后才去医院提告,提出的验伤单也没有伤口,认为少女所言不符性侵常情,最后判处刘男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