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光天化日之下,摆在门口的元宵竟然不见了。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被城管执法人员“征用”拿到敬老院慰问去了。这是2月2日哈尔滨市双城市一些商贩遇到的事情。该局局长在接受采访时承认执法人员执法“走样”。(2月7日《都市时报》)
按照常理,城管在元宵节带着元宵去敬老院慰问老人,给敬老院增添节日气氛,在寒冷的元宵节暖和了广大敬老院老人的心,是一件好事,也彰显了城管队员的爱心,有助于改善城管的社会形象。然而,当城管慰问的元宵通过抢劫方式取得,是劫民济贫,元宵节变成“元宵劫”,一切都随之发生改变,不但让人感觉不到温暖和爱心,相反只让社会看到城管的野蛮的违法行径,带着抢劫的元宵慰问就变成了一件无爱有恨的违法的惹民愤的事件。
不管城管将抢劫来的元宵用于何处,是自己食用,还是拿到敬老院慰问行善,但是已经形成了实质性的违法事实,其行为违反了《刑法》的相关规定,是赤裸裸的抢劫犯罪行为,而不是城管部门所说的普通的、简单的执法走样行为,引起民愤也就不足为怪。事实上即使是献爱心、行善,在当今法治社会,也必须恪守法律法规,不能打着行善、献爱心的旗号去抢劫公民的合法财物,纵算是劫富济贫也不可以。从这个角度说,对于城管抢元宵慰问的个案,不能按照一般的暴力执法案件处理,对有关城管工作人员轻松处罚,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给予严惩,以抢劫罪追究抢元宵的城管人员的刑事责任,警醒所有迷幻于公权滥用的城管的头脑。
事实上城管的社会形象和评价长期以来很不好,为此近一段时间各地城管通过各种举措改善自身形象,改变身上的暴力执法标签。城管抢元宵去敬老院慰问,并且声称自己的执法方式就是“抢”,无疑将城管执法方式再一次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不仅导致各地城管改善形象的努力付诸东流,而且加重公众对城管暴力执法的刻板印象,更加败坏了城管的社会形象和评价。从这个角度说,城管抢元宵慰问将受到外地努力改善形象的城管痛恨。
其实透过城管抢元宵慰问敬老院的表象,不难发现,根源在于城管长期以来的公权滥用、公权乱用、公权私用,本质在于城管的权力缺乏行之有效的约束和监督,导致城管随心所欲的执法,乃至公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劫群众财物,并公开高喊自己的执法就是抢。换言之,杜绝城管抢元宵慰问的荒唐闹剧再次发生,遏制层出不穷的城管暴力执法案件,根本之策就是加强对城管权力的约束和监督,靠制度规范城管,而不是依靠每一次城管上负面新闻之后的临时处罚。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