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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纳入财政保障的制度善意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1日 09:1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千龙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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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教育部公布2012年工作要点后,教育部基础一司也公布了2012年重点工作。其中一大重点是将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将一解流入地政府部门的后顾之忧。还将减少留守儿童,改变他们向下的命运之路。一份来自广东三大监狱的调查显示,八成犯罪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幼年时留守农村无人看管。换言之,他们年少时曾是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纳入财政保障虽然值得激赏,但应该厘清,究竟是国家财政负责还是地方财政负责,抑或兼而有之?如果有国家财政兜底,这笔钱是否完整用在随迁子女身上?如果地方财政负责,如何确保这笔钱投入到位?

  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只是第一步,应关注他们能否真正进入公立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此外,随迁子女需要的不只是义务教育,更需要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众所周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了“两为主”政策,其主旨是“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如果随迁子女只能受教育,而无法在当地升学考试,特别是不能参加高考,到最后不得不回户籍所在地考试,其命运或许因而变得黯然。

  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是对义务教育法的践行与深化,是随迁子女接受教育、开启人生画卷的基石。为了让随迁子女更好地接受优质教育、融入城市生活,显然还需要更多的制度性安排。(石城客)

  (来源: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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