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芷伊 通讯员/李海源)记者从顺德区教育局获悉,包括“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托儿所)的开办、变更、撤销等9项事权下放到镇街审批,同时顺德区教育局下一步计划把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事项转移给社会组织。
据悉,此前顺德区教育局已完成科室职能的重新整合,设立审批服务科实行审批事项窗口受理。目前已初步完成行政审批改革首阶段工作,共清理明确各类事项55项,其中行政许可21项,非许可类审批7项,便民服务事项(日常管理)27项,包括前置镇街审批4项,下放镇街审批9项,取消审批3项。
对于清理明确的55项审批事项,区教育局分别编制工作流程,并将编印办事指南,提供给前来办事的市民。其中取消了的3项审批事项是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的审批,根据现代学校管理要求,赋予学校相关权力。关于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由各学校进行备案和材料证明。在转学方面,镇(街)属中小学生转学原则上也是由学校把关。而区属学校的转学则由区教育局学校管理科制定相关政策,要求区属学校成立由5―7名学校行政组成的转学评审小组集体评审讨论,需集体讨论签名通过才可以转学。
此次下放到镇街的行政审批事项主要有“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托儿所)”的开办、变更、撤销事项。此次下放审批权限后,镇街教育局将行使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权限,使用“镇街教育局公章”,并相应承担核准开办机构的日常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