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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8日讯(记者 赵金阳 李大鹏 通讯员 崔潇文 宫旭) 2月8日,山东省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烟台分中心莱阳网点在莱阳公路管理局一楼路政大厅内设立鲁通卡业务办理点,此举将方便市民办理用于通行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的鲁通卡。
鲁通卡在ETC车道及MTC车道均可使用。个人用户申请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企业用户申请时需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公司或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或政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车辆行驶证等有效证件。现在办理鲁通卡B卡(预付费卡),在收费车道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享受9.5折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