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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记者李行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把工程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和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自治区工程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对于新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排查,自治区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分别对3000万元以上、1000—3000万元、300—1000万元的项目组织了排查,建立了项目台帐,摸清了项目底数。全区专项治理项目共计6578个,其中,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建设项目4624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948项、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1006项。排查中,县市排查率达到了100%、地州重点抽查率达到50%。
在工程治理工作中,一批规章制度得以完善。自治区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45项制度。各地区各部门修订完善了376项制度,与疆内外74家企业签订了廉政共建、项目跟踪审计、预防职务犯罪等制度,长效机制建设有序推进。围绕“两个市场、一个体系”建设,自治区先后9次开展内研外调,土地和矿业权出让招拍挂有形市场已挂牌启动,工程招投标统一市场《实施意见》已初步形成,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平台已建成并实现与国家和各地州市平台互联互通。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的重点环节,自治区编制了8种监督检查情况登记表,明确了监督检查的内容、程序、方法、依据,统一了检查标准。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自治区每半年、各地州每季度、各市县每2至3个月组织一次工程项目联合监督检查。自治区本级组织了4轮联合监督检查,重点抽查了272个工程专项治理项目,查出问题项目158个。严把整改关,对23个问题项目下达了《整改意见书》,通报了32个问题突出的项目,先后派出13个督查小组,对整改问题逐一调查核实,督促整改。特别是去年4月,自治区组成4个联合监督检查组,采取从项目库随机抽取项目的方式,对14个地州、44个县市、137个对口援疆、扩大内需、工程专项治理、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建设年”及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情况进行了联合监督检查,并对前期问题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全覆盖“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责成各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完善。
坚持把查办案件贯穿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严肃查处了一批工程建设领域情节严重、涉案面广、影响较大的案件。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先后查处了一批领导干部违法插手工程建设的案件,为便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专门公布了专项治理投诉电话12388,同时,各行业部门也加强了监管。通过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规范了工程建设市场行为,有效遏制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