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一团伙十余天造70万元假烟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0日 10:2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南方日报讯 (记者/马喜生 通讯员/黄彩华)一个隐藏在东莞长安镇一处偏僻山头的制假烟窝点,十几天内造出70多万元的假红梅、双喜香烟,凌晨时分被公安机关端窝,3名未及逃脱的雇工被当场抓获。近日3名雇工被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入狱两年,并处罚金3000元。

  三雇工参与生产假烟

  2011年5月9日,48岁的广西男子周某和一对40出头的福建夫妇叶某、江某经朋友老吴(另案处理)介绍,为某制假烟团伙打下手。假烟窝点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上近村豪冈山,这里地处偏僻,人迹罕至,周某等3人被带到此地后,协助平整土地,搭建临时工棚。

  5月中旬,制烟机器及原辅材料运到后,该窝点开始生产、制造卷烟。周某负责装箱及称重记账,叶某负责搬运,江某负责捧烟。除了周某等3人外,整个制假窝点还有其他人。

  不久,制假烟窝点的噪音和废气被当地居民觉察,并被举报到东莞市烟草专卖局。

  5月23日23时许,东莞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机关查获该假烟窝点,没来得及逃走的周某、叶某、江某三人被抓获。经东莞市烟草局鉴定,缴获的红梅、双喜品牌卷烟均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价值709058.25元,原辅材料价值195647.40元,涉案烟机价值440000元。经查,该制假窝点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具备生产与销售卷烟资格。

  雇工入狱两年罚金三千

  法院认为,周某等3名被告人协助他人生产假冒、伪劣卷烟,销售及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鉴于3名被告是从犯,且参与时间较短,归案后能认罪伏法,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近日,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3人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假烟危害知多D

  链接

  有烟民称,反正都是烟,假烟抽一下也没关系?其实,这是一种认识误区。假烟因受原材料、制作工艺、包装存储运输条件等限制,其有害物质含量往往比真烟要高得多,对人体危害很大。假烟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是假烟有害物质含量严重超标。生产者用劣质的残次烟叶、霉变烟叶甚至蕃薯叶等作假烟原料,加工条件往往低劣,假烟中焦油等有害物质严重超标,容易诱发癌症等各种疾病。

  二是假烟制造工艺有毒害。为了让假烟变得好看、好闻,造假者往往采用硫磺熏蒸、用工业染料着色加染、喷洒或直接掺入有害化学物质等手段使“烟叶”变得金黄;用廉价的非食用香精甚至是国家明令禁止食用、吸用的工业香精来为残次、霉变的烟叶调香;用低劣的胶粘材料粘接烟支。这些加工品对人体的健康危害甚大。

  三是假烟受交叉污染后毒副作用增加。制假窝点往往生产条件恶劣,环境肮脏。为逃避检查,造假者往往把假烟夹藏在燃油、化学品、肥皂等物品中,使假烟吸收异味。一旦卷烟发生交叉污染,将加大对人体的毒副作用。

热词:

  • 周某
  • 团伙
  • 烟叶
  • 窝点
  • 烟支
  • 制假
  • 产品罪
  • 毒副作用
  • 并处罚金
  • 人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