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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9日 03: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天津网-天津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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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王谦华)2月2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交流去年乡镇人大工作经验,听取今年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凤阁出席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宝聚、张忠芬、贺亦农、杨广才出席。

  高凤阁认真听取了各乡镇人大主席的发言,对去年以来各乡镇人大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并就做好今年乡镇人大工作提出要求。她指出,乡镇人大作为基层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和民意机关,处在民主法制建设的最前沿,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法定职权,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努力工作,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充分发挥应有作用。要把握好人大职能,深入学习,认真领会,真正把人大职能具体体现在自己的履职中。

  高凤阁强调,做好乡镇人大工作,要处理好三种关系。一是要处理好县、乡人大之间的关系。县人大常委会与乡镇人大主席团之间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法律监督关系、工作指导关系和联系关系。为此,乡镇人大和县人大常委会之间要加强联系,加强沟通,积极、依法、主动地开展工作,努力依靠人大代表的力量,开展好人大工作。二是要处理好与乡镇党委、政府的关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就是要求从事人大工作的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深刻理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握精神实质,努力把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和人民的意志。要始终围绕党委的部署开展工作,在决定重大事项、行使监督等法定职权过程中,坚持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向党委请示报告,对涉及全面的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汇报,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要注意把加强党的领导同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职权有机地统一起来,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加强党的领导与发挥权力机关作用的关系,认识加强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的一致性。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对政府工作可以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评议,提出意见、建议,督促纠正。乡镇人大主席要敢于监督,更要善于监督,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既监督又支持,既督办又帮办,真诚地帮助政府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把监督的立足点放到对政府工作的支持、促进上,形成政府接受监督自觉、主动,执行人大的决定、决议积极坚决。只有这样,才能使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的工作关系协调融洽,相互配合,使人大的监督实现规范化、正常化,从而推进政府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要处理好乡镇人大主席本职工作和分管工作的关系。要坚持分清主次、突出重点、相互兼顾的原则,在时间上统筹安排,在精力上有所侧重,在工作上突出重点,达到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的目的。

  作者:王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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