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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费用“异常高” 有望增设“友情提醒”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8日 23: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解放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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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智能手机和移动数据业务的普及,“偷流量”等消费纠纷时有发生,工信部最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服务用户消费提醒工作的通知》,对于运营商向用户进行消费提醒作出明确规定,并要求于今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记者获悉,根据《通知》要求,今后电信用户有望在使用电信业务时,设置一个“异常高额通信费用提醒值”,一旦当月累计通信费用超过该提醒值,运营商将及时通知用户。

  根据要求,用户通过网上营业厅、短信定制等电子渠道办理电信业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及时明确告知用户所办理业务的收费标准、生效日期和服务时限;采用套餐方式计收费的,在约定套餐包含业务种类和限量的同时,要对超出套餐后的收费标准予以明确;对用户套餐内所含各项业务实际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电信业务经营者应通过短信、语音、页面窗口等方式,提醒用户本计费周期内该业务已使用量、套餐限量等信息;一旦实际使用量达到套餐限量,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及时通知用户,并告知用户超出套餐外继续使用该业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查询方式。

  此外,过去用户还常常为账号余额不足等原因遭暂停服务,今后电信业务经营者被要求在一个合理提前时段内,提醒用户及时交纳通信费用,以免影响其正常使用电信服务。电信业务经营者应结合本地消费情况,设置异常高额通信费用提醒值,用户当月累计通信费用超过该提醒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及时通知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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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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