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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起烟花爆竹买卖行为被“整”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8日 20: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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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正在检查烟花爆竹。

  本报枣庄2月6日讯(记者 袁沛民 通讯员 张冬磊 王勇) 连日来,枣庄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了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有关经营户200余家,纠正不规范经营行为35起,查缴不合格烟花爆竹一宗,较好地规范了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检查通过“四强化”等措施,严格前置手续审核流程,严把市场主体、主体准入关,严查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销售“三无”劣质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主体前置审批文件或许可证的审核,认真核对其原件和复印件,确保证照许可事项一致,对前置审批文件、许可证过期或失效的,督促经营主体限期补办;逾期未办理的,责令经营主体依法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或营业执照的注销登记。

  另外,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巡查制度,重点对偏远地段的小卖部、百货店加强巡查,全面排查清理非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窝点;做好市场巡查记录,并对烟花爆竹经营主体书式档案进行统一管理。工作人员在市场巡查的过程中,还向烟花爆竹经营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安全保障意识;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而告之,提高经营者和群众安全意识。

  工商部门告诉记者,希望市民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到正规的专业店铺或政府部门指定的集中销售地点,同时注意查看经营户的有关证照和烟花爆竹的外包装,千万不要图便宜购买私人自制的“土烟花”、“土鞭炮”,并按照外包装上的使用说明正确燃放,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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