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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威海2月6日讯(记者 林丹丹 通讯员 陈政)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通报表彰全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荣成市环保局、文登市环保局、乳山市环保局被表彰为“山东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按照省政府与威海市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到2010年,威海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1.52万吨和5.56万吨以内,在2005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分别排放1.86万吨和5.89万吨的基础上分别削减18%和5.52%。
2010年,威海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43万吨和5.21万吨,比2009年分别削减了6.42%和2.42%,“十一五”期间累计分别削减22.91%和11.57%,分别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的127.28%和209.57%,全面完成了“十一五”山东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
作者:林丹丹
陈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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