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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加盟快递服务 白白亏了几千元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7日 08: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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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家住南京市玄武区的江先生气冲冲地来到江宁区汤山消费者协会,称自己遭遇到一家骗子公司,请工商部门查处。

  交了7000元加盟费

  据江先生介绍,他在百度网上看到南京某快递服务上传的名为“热情欢迎网络加盟本公司”的帖子,帖子的浏览次数大,而且跟帖的人很多,似乎很受网民欢迎。近来江先生刚好有一笔闲钱想要投资,却苦于没有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一看到这个帖子,江先生的眼睛顿时亮了,他仔细看了帖子上的内容,发现这家公司的加盟条件不高,只需7000元加盟费。

  经过几番思量,一星期后,江先生来到这家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经理整整花了两个小时来和江先生讲述网络加盟的情况:公司分配快递业务,加盟者自己出车送给客户,所接业务的纯利润都归加盟者,一般而言,每天的业务至少可以做到百件以上,多做多得,有很大的利润空间。江先生看见快递公司证件齐全,订单也很大,觉得这事还挺靠谱。于是双方经过磋商签订了公司网点经营承包合同书。江先生当天就爽快地交了2000元网站建设费和5000元风险费。

  一周后发现上当了

  可是江先生购买了小型货车做了一周后,发现大件小件都只能拿到1块钱的劳务费,除去汽油费、人员工资等开支明显要亏本了。江先生这才找懂行的人看了一下,才发现当初在谈论合同时,由于经验不足,在利益分配这一环节上并没有与快递公司讲清楚,导致只能得到1块钱的劳务费。

  这下,江先生急了,于是向快递公司提出退还所缴纳的网站建设费和风险费共计7000元整,对方却以合同中约定即所有接受的如果需要解除协议,需要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为由拒绝了江先生的要求,之后就一直拖延不予理睬。

  经调解还是亏3000多元

  汤山所接到该投诉之后,向快递公司了解情况,负责人始终认为:既然双方签订了《网点经营承包合同书》,依照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就已生效,双方就应当严格执行;即便解除合同,违约一方也要赔偿相应责任。而江先生却认为:合同签订是不假,但是对加盟后如何分摊所投递物件的劳务费的细节上在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只是口头协议,合同存在瑕疵,既然存在分歧,合同应当解除。

  通过汤山所工作人员的一番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1、双方即日起解除合同;2、被诉方同意一次性退还投诉人风险保证金3200元;3、投诉人缴纳的2000元网站建设费不予退还。李静 刘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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